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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龙里县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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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加大服务业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支持现代物流、检验检测、信息技术、研发设计、现代金融、人力资源、节能环保、商务服务等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龙里县实际,制定印发《龙里县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二、制定依据

《贵州省服务“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黔府办发〔2024〕20号)《黔南州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黔南府办发〔2024〕26号)《龙里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龙府办函〔2025〕1号)。

三、核心内容

《十条措施》共分为10个细项。

一是支持做大规模。对重点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依法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企业),按其年度内实际投资额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是支持上规入统。对新入规服务业企业,给予2万元补助资金。对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均增长10%以上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给予2万元补助资金。对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填补服务业行业空白的,额外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

三是支持培育发展。对首次获得“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获评国家星级物流企业和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等级提升给予补差奖励。对通过国家、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验收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四是支持主辅分离。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资金。鼓励企业分离生产流程中非核心但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性服务功能,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分离后的企业当年度实现月度入规且服务3家以上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五是支持平台打造。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州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的,每家分别补助30万元、10万元、5万元;国家级研发平台在龙里建立分支机构或中试、产业化基地且实际开展业务的,每家补助20万元。对新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创新站,每家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

六是支持集聚发展。在集聚区范围内,对向县发展改革局报备并经同意且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采取事后补助方式,给予标准厂房租金15%、办公用房10%补贴,同时补贴3个月办公用房租赁费作为装修租赁费用。

七是支持金融服务。建立生产性服务业政银企对接平台,加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信贷支持。对诚信状况良好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纳入融资需求白名单管理。支持金融机构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设立服务网点,对新设立网点当年度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超过5000万元的,补助金融机构资金5万元。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

八是支持国有企业拓展服务业业务。支持县属国有平台公司根据实际,以拓展或与第三方企业合作方式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业务。将政府持有或适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闲置房产、土地、数据资源等注入平台公司,支持发展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咨询服务等业务。

九是支持人才保障。为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人才发放“服务绿卡”。持卡人可根据需求情况申请人才公寓,通过调动、就业扶持等方式协调解决配偶在县内工作,结合意愿及学校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就读,提供最高100万元贷款授信,在县人民医院享受免费体检服务,享受县内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享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按年度发放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补贴等。

十是支持营商稳商。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实行“四个一”服务制度。在政务服务大厅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提供工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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