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里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各级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法
(一)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职能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公安机构职能。按照“三定方案”要求,龙里县公安局调整机构职能,现设20个内设机构,分为执法勤务机构15个、综合管理机构3个和监管场所2个。二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按照《龙里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适时对权责清单进行更新和动态管理,已完成2023年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更新工作,涉及我局共7大类338项内容,按照“一个事项一张流程图”要求依法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绝不允许法外增加环节、以备案等名义行使审批权,防止权力滥用。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川黔渝”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和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发放和公布办事流程指南,实行一站式办理、网上受理等方式,简化办事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推行民辅警错峰补位、文明导办,最大限度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捷高效地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四是持续做好打击犯罪业务不放松。2023年,共立刑事案件875起,破案率59.09%,同比上升17.46%;共检查涉爆企业73家,民爆仓库42家次、爆破作业现场45处次,审批炸药2852.595吨、雷管49.3万枚;出动警力80余人次,出动车辆40余台次,排查特种行业236家,发现安全隐患2处,责令整改2处;强力推进破案攻坚及“断卡”“断流”“拔钉”专项行动, 共受理电信诈骗案件268起,破案98起,破案率36.57%,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共抓获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嫌疑人135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共计15万余元,打掉团伙17个,实现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两升两降”的目标。共查获酒醉驾违法犯罪案件948起,同比下降9.85%,坚决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大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攻坚化解各类安全隐患,着力打造“创新治安、服务治安、法治治安”三优品牌,强化“精准化布局、精细化摸排、精确化打击、精密化防范”四精能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持续深化110接处警改革。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分级构建完善以城区为核心的“135”网格化接处警,以集镇、农村“13531”快速响应机制为依托的接处警和巡防体系建设。二是持续深化“情指勤舆督”一体化实战化改革。根据改革要求,探索完善了警务运行新机制,不断深化派出所综合情报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分级响应原则,建立了“常态、专项、安保、应急”四种任务模式,通过每周警情研判和社会治安分析报告,科学调整社会面防控勤务模式,切实做到了科学布警、集约用警。三是持续深化新时代“一村一警”警务机制改革。根据《龙里县“一村一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构建以“联户长”为前哨的“四级”(综治中心+派出所+村警+联户长)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组织队伍,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构建全民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审批制度。为了避免行政处罚随意性,我局在下达行政处罚时均按照《贵州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执行,由办案民警、法制员、部门分管领导对案件进行质量审核把关后,送局法制部门审核,再报局领导审批,确保案件质量万无一失。二是进一步从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上下功夫。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部门法制员履职不到位、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我局制定的《执法规范化监督办法(试行)》《法制员工作制度(试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执法制度,用制度促进执法工作规范,用制度保障执法工作的成效。三是建立案件考评制度。由法制大队案审民警对各办案部门行政裁决案件,刑事逮捕案件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经申述、复核后根据《龙里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监督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倒逼民警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量。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情况。一是加强案件审核监督。坚持“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工作原则,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加大日常执法质量考评力度,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的原则,落实每案专人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深化推进执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州级公安机关搭建的执法告知、查询平台。实行接警、处警两告知,立案、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回告,把法定告知事项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制执行。提供微信、互联网查询渠道,让案件当事人随时随地查询案件办理进展。三是建立执法执纪监督中心。按照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大数据+网上督察”工作的意见》,结合“数据警务引领实战、数据警务精准管理、数据警务服务民生”的数据警务工作思路,创新警务工作模式,建立了龙里县公安局数据警务监督管理综合运用平台,逐步实现对龙里县公安局目标管理、队伍管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阳光警务的数据化监督。
(五)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情况。一是全面运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取消综合类评先评优资格。目前,我局民警已通过执法资格考试193人,通过率96.98%(其中有5人为新警,未参与考试)。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县局法制部门针对每个业务部门的业务范围和案件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个季度到各警种、各派出所及中心警务室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民警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程序意识。三是加强新警综平台业务培训,解决办案民警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主动对接技术开发公司,就实际工作中卷宗流转、不同技术支持公司之间设备、信息衔接、系统完善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排查,并及时反馈给技术支持公司,以便调整、补充、完善工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制定下发《关于持续开展“大走访”活动的工作提示》,进一步完善走访机制、细化走访区域和任务,推动走访活动走深走实。今年常态化开展“大走访”活动以来,走访干部、群众7810户,走访企业92家、学校75所,走访完成率100%;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收集意见建议36条,已解决36条。二是加大信访化解力度。我局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可峰为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所、队长为化解稳控责任人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制定包保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落实,明确了化解工作的责任所队、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化解工作的顺利开展。2023年共办理信访案件36件(去重29件),化解24件,化解率为82.76%。三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夯实社会治安稳定基础,坚持“预防、化解、稳控、打击“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工作,维护良好社会秋序。 2023年,我局共计调解案件3684件,调处成功3679件,成功率99.86%。
(七)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将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以案普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的重要作用,在做好有关规定清理工作、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案例+新旧法规对比阐释”的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宣传效果。把宣传宪法作为实施“八五”普法的基础工作,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活动,做到全面覆盖、家喻户晓。2023年,公安法治宣传黑板报、社区警务栏115版、在辖区开展法治宣传196次、通过接处警宣传1500余次。各类法治宣传展板108块、挂法治宣传横幅285条、贴法治宣传标语1263条、发传单55000余份、为社会各界上法治宣传课30次。
(八)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一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客观公正,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龙里县公安局设置内设机构法制大队,专门负责对我局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审核。在日常案件办理和现场执法过程中,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案件审核审批制度,依照审批流程逐级报批。目前,我局案件处罚审批依托《贵州公安智慧警务综合应用生态平台》实行网上逐级报审,层层把关,确保行政、治安案件处罚公平、公正;刑事案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四级审批”制度,确保刑事案件证据材料符合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要求。法制大队作为公安局法制审核部门,还要为县局党委作出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支撑,确保所作出的具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不背离法治轨道。二是处警、执法、办案过程中,龙里县公安局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制定的接处警处置规范和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对执法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和执法办案场所视频监控设备,对受案、调查、取证、审查、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程记录(录音录像),以达到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障和监督公安民警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的目的。三是严格落实《黔南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2023年,龙里县公安局共收到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案件4起,收到行政诉讼案3起,已按照复议(诉讼)工作程序开展复议(诉讼)工作,我局无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九)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一是建立法律人才库。选拔和培养一批囊括各警种和各执法领域的法制工作人才、法律研究人才和涉外警务法律人才,构建以公安法制民警为主体、各警种各部门法制员为基础的,覆盖全局各警种部门、各执法岗位的,各执法领域和各种法律专业人才合成的,适应公安执法工作需要的公安机关法律人才库。二是深化学法用法考试。法制大队负责组织我局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民警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我局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组织民警参加年度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今年我局有20%以上的民警报名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局民警已通过执法资格考试193人,通过率96.98%(其中有5人为新警,未参与考试)。三是加强法制员培训管理。为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选派了兼职法制员21名,负责所队案件审核,执法规范化培训、行政复议、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为加强法制员队伍管理工作,我局通过制定方案,建立奖惩机制,明确法制员职责,确保部门法制员有效、公正、全面履职。四是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州、县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依照公职律师申报条件及要求申报了3名公职律师,并通过了批准。目前,我局有3名公职律师。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个别民警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还有待加强,工作开展有时还不够及时;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程中创新程度不高,应用科技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仍有待提高。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为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一是注重高位推动,确保组织有力。龙里县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安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确定各项工作任务认真部署落实,明确了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科所队室、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党委领导亲自抓,强化贯彻落实。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推进工作,制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和落实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扎扎实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的《龙里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我局主要领导召开专题学习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同时,由法制大队和督察大队定期到各业务部门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提升民警综合素质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既是执法的过程又是服务人民的过程,特别要正确处理好打击和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关系,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二)持续深化数据警务智慧公安改革,推进互联网法治建设
围绕公安部提出的“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目标要求,主动融入全省“大数据”战略布局,依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进一步推进“大数据+N(智慧指挥、智慧侦查、智能交通、智慧社区、智慧法制、智慧监所、智慧督察)”等智慧公安平台建设,强化数据全要素采集获取与融合,建立起全息感知网络健全、内外部数据高度整合的数据资源库,构建起符合龙里社会治安特点的各业务警种技战法模型,助力“大数据+实战业务”的数智警务模式全面建成,为防控体系提档升级提供强有力科技驱动力,切实提升社会治安掌控能力。
(三)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努力营造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组织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定期邀请检察院、法院资深检察官、法官为我局办案民警进行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杜绝执法自由裁量权失当、执法不公的现象,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