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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邹浩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黔南府任〔202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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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州人民政府决定:

邹浩明任黔南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瞿  健不再担任黔南州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艾力薇不再担任黔南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舒正菊不再担任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系主任职务。

覃家永不再担任黔南州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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