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八
  • 背景七
  • 背景六
  • 背景五
  • 背景四
  • 背景三
  • 背景二
  • 背景一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赵高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黔南府任〔2024〕18 号)
打印 关闭 字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赵高伦任黔南州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兼任黔南州医疗集团副董事长。

翟建明任黔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谢扬波任黔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亮任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黔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洪厅任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华任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罗绍超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徐斌不再担任黔南州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王其林不再担任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发勇不再担任惠水县涟江燕子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职务。

程飚不再担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处处长职务。

华磊不再担任都匀一中副校长职务。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