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里县分中心
联系电话:0854-5633398
邮箱:llggzyjyzx@126.com
邮编:551200
办公地点:龙里县冠山街道环北路交易中心大楼13楼
通讯地点:龙里县冠山街道环北路交易中心大楼1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机构职能
(一)依法办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办理农村产权交易业务。
(二)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交易各方主体、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核验,建立中介代理机构等交易各方主体诚信档案。
(三)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备、服务规范的场所;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提供见证服务。
(四)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五)发布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维护管理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网络平台。
(六)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程序,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七)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监督平台,整理、保存交易过程的相关资料,对场内交易活动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
(八)依法使用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标活动进行记录。
(九)对各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站进行业务指导。
(十)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姓 名:陆娅莉
职 务: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电话:0854-5633398
分管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内部审计,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对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意识形态、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模范机关创建、保密、扫黑除恶、乡村振兴、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等工作负总责。
姓 名:何超
职 务:交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电话:0854-5633398
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国家安全与机要保密、机关党建、党内法规、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双拥、法治政府建设、综治平安建设、信访、全民科学素质、工会以及网格化包保服务企业考核等工作。分管综合科(财务室)。对分管领域的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负责;落实党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姓 名:樊治江
职 务:交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电话:0854-5633398
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农村产权交易和州县一体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分管交易保证金收缴和退还管理工作;负责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河长制、林长制工作;负责联系群团组织工作。分管公共资源交易科(信息科)、产权交易科(农村产权交易科)。对分管领域的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保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落实党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姓名:岑芳
职务:党组成员、综合科<财务室>科长
电 话:0854-5633398
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分管内部审计、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模范机关创建。对分管领域的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保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落实党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财务室)
负责人:岑芳
联系电话:0854-5633398
机构职能:负责各类公文的收发、转办、整理、归档工作;负责中心组织人事、财务、考勤、劳资、文书、机要、保密、档案、公章管理、车辆管理、会务协调、公务接待、对外联系、综治维稳、信访、普法等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草拟中心工作计划、总结,内部管理制度;负责调研及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负责对中心各科室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中心财务制度的制定和财务管理系统的建立;负责中心年度综合预算编制申报;负责日常财务核算、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工作;负责交易服务费用收取和票据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登记核算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财务内部审核,配合外部审计等工作
(二) 公共资源交易科(信息科)
负责人:庭开华
联系电话:0854-5664389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进入中心交易各环节的服务工作和见证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交易过程产生的有关资料和原始记录,并提供查询服务;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负责中心各类交易项目的信息发布;负责中心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中心网站的管理、维护和信息保密工作;负责开标区、评标区及楼室内外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录像资料的备份存档,并提供资料调阅服务;收集、存贮、公布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法规,并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三)产权交易科(农村产权交易科)
负责人:张学勇
联系电话:0854-5664389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土地、矿权、国有产权、农村产权项目进入中心交易各环节的服务工作和见证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和原始记录,并提供查询服务;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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