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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龙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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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城区夜市小吃街存在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2024510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冠山街道等部门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结合工作职能研讨夜市整治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夜市小吃街联合检查工作2次,现场核查存在问题情况,对3夜市小吃街下达“问题整改提示单”,现场指导管理方对照开展整改工作,整改乱堆乱放24起,三防措施不到位16家、油烟污染商家6个。三是督促管理方完善休市后物品堆放标准,名门时代、西南药都美食街对场地摊位规划布局进行调整,对脏污桌椅、餐车、地面完成清洗清洁工作,并拟定场地定期保洁工作,配备场地垃圾桶。四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善名门时代美食街垃圾处置工作,由管理方保洁清扫收集后投放至指定地点,环卫集中进行处置。五是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职能对小吃街三防措施进行检查,组织名门时代小吃街全体经营人员开展相关培训、谈话工作。六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西南药都美食街存在问题,下达停业整顿工作2次,责令完成经营餐车、桌椅、路面脏污、油烟、休市后物品摆放、破损伞具等整改工作。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跟进相关监管工作,督促管理方不断完善管理工作,完善垃圾桶分类工作,常态化落实休市后规范管理,定期对脏污地面、餐车等进行清洗清洁,抓好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开展经营活动,保持夜市小吃街干净、整洁、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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