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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龙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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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蜀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利用公安综合执法局监控系统,加大不文明行为处罚、曝光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在上面下足功夫。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融合党建引领基层社区治理体系,用好志愿服务、请你来商量“山歌伴飞新思想”等活动载体,深化实施“四抓四带四促”行动,即抓机关带干部促群众、抓街道带社区促居民、抓学校带学生促家庭、抓企业带职工促社会,深入推进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导乘、“小手拉大手”等载体活动,组织发动群众、引导服务群众,让群众成为文明创建的最广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2024以来,通过院坝会、“请你来商量”等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性创文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入户宣传1.6万家,在县城区设置投放各类创文公益广告200余处,在“一群人温暖一座城”专栏、新龙里、看龙里、文明网等线上平台广泛宣传创文工作中的前后变化、暖心故事、短视频引导、经验做法等共60余篇(个)。

二是在上面想好办法。持续有力开展文明引导群众利用建成的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平台,对城市执法的多类事件进行智能分析、检测、派单、整改。2024以来,累计通过视频巡查处理事件830起,其中占道经营(超店面经营)637起、经营撑伞25起、乱堆乱放62起、户外设置广告25起、沿街晾挂21起、其他60起。通过天眼或城市监控系统抓拍乱丢垃圾污物及损坏城市形象等不文明行为,制作短视频等形式在龙城视界看龙里等官媒平台播放,形成长效宣传,共推出“不文明行为曝光”系列宣传共计12期,切实提高不文明行为曝光度。利用建成的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平台,将天网监控与单位自建监控整合到统一平台,融合千寻服务系统,对城市执法的多类事件进行智能分析检测,对发现的违规事件进行实时报警。2024年以来累计通过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处理交通违法行为10747起。制定问题整改双提示“黄、红”单管理机制,对问题较为典型的经营人员下达黄6份,对夜市摊点经营乱象下达问题整改提示单3份,督促停业整改2次。对聚集于校园周边乱摆行为影响通行秩序不文明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取缔九八五周边摊点80余个,对拒不整改人员予以行政处罚2起。针对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联合县纪委县监委下发情况通报3期,切实守住文明行为底线。

在下步工作中,龙里县将持续抓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文明引导为主,惩处为辅”,推动文明引导和行政执法有机统一,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让城市管理既有尺度,又有温度,更有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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