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开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对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严格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加工小作坊,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小作坊登记证;对改造后不符合条件的,责令立即关停。对持证经营者督促其严把进货关,在购进食品及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原辅料质量安全。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经营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经营过期食品及“三无”食品等突出问题,县市场监管局以农村市场、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便利店、小卖部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食品包装、标签的检查力度,将食品标签标识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查处经营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许可证。三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重点对食品小作坊、便利店、小餐饮、小卖部等开展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2024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围绕生产环境、生产设备、质量控制等情况检查生产企业41家次、检查食品小作坊65家次;对校园及其周边、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976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单位277家次、餐饮单位208家次,责令改正12家次,立案查处22件。
二、开展重点食品监督抽检
以农村地区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加大对肉制品、食用油、米面等粮食制品、糖果、饮料、调味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力度,依法及时处置和查处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食品。2024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已开展食品监督抽检41批次,检测合格27批次,14批次正在检测中;食用农产品抽检148批次,其中合格110批次,不合格7批次,31批次正在检测中,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率达100%。
三、强化行刑衔接,严惩违法犯罪
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处罚力度。2024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办农产品抽检不合格、农村摊贩操作不规范、农村食品经营户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等相关案件32件,办结22件,罚没款2.86万元。
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一是开展食品经营主体培训。通过对食品经营业主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自查能力,增强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力,督促其做到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觉遵守操作规范。二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3.15宣传活动日、农村赶集天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发放食品安全科普资料,宣传12315投诉举报平台,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辨别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使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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