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八
  • 背景七
  • 背景六
  • 背景五
  • 背景四
  • 背景三
  • 背景二
  • 背景一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供水
龙里县供排水总公司
打印 关闭 字号:

一、基本概况

供排水公司成立于20115月,前身是龙里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1511月成立贵州腾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集团)后,由腾龙集团管理。2024年 11月,按照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安排,腾龙集团实体化运营主体调整为贵州霄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霄龙实业集团),随即变更为由霄龙实业集团管理

公司肩负着全县五镇一办管辖区域的供排水任务,主业务有:自来水生产销售、安装抢修维修、污水处理、雨水排水、房屋租赁及供水污水项目管理运行等业务。公司设党支部1个,内设部门8个(办公室、财务室、项目管理室、水质管理室调度中心、中铁服务站、洗马服务站、湾滩河服务站)。现有职工94人,配备领导班子4人(13副),正式党员20人,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1人。

公司管理运营笋子塘、流云洞、十字路、南山坡、小西堡等16座水厂,窄冲、龙滩、叫水冲、大竹等17座水库,县城二期、县城三期、洗马、醒狮、羊场污水处理厂5最大供水处理能力达17.8万吨日,最大污水处理能力达4.45万吨日。

二、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1

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0-290m³)

2.2元/m³

龙发改函〔2016〕24号

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2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291-390m³)

3.3元/m³

龙发改函〔2016〕24号


3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91m³以上)

6.6元/m³

龙发改函〔2016〕24号


4

综合水价

2.75元/m³

龙发改函〔2016〕24号

社会福利机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阶梯和第二级阶梯价格的算术平均值2.75元/m³

5

居民生活用水优惠政策

1.8元/m³

龙发改函〔2016〕24号

低收入家庭

6

非居民生活用水

3.3元/m³

龙发改〔2014〕40号

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7

特种用水

10.00元/m³

龙发改〔2014〕40号

主要包括洗车、洗浴、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用水等。

8

污水处理费

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

0.85元/m³

龙发改函〔2016〕23号

代收费

9

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

1.2元/m³

龙发改函〔2016〕23号

代收费

10

垃圾处置费

6元/户

龙里县城镇垃圾
管理办法(暂行)

代收费

服务监督电话:0854-5632278                        价格举报电话:12315

三、收费依据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龙里县县城供水价格的批复(龙发改〔2014〕40号).pdf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龙里县城区及共用同一供水管网区域内污水处理费的通知(龙发改函〔2016〕23号).pdf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里县县城区及共用同一供水管网区域实行阶梯水价的通知(龙发改函〔2016〕24号).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