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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供排水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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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

龙里县供排水总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前身是龙里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贵州腾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后,由腾龙集团实际管理。

公司肩负着全县五镇一办管辖区域的供排水任务,开展的主要业务有:自来水生产、销售、安装、抢修维修、污水处理、雨水排水、房屋租赁及供水、污水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工作。公司设党支部1个,内设部门13个(办公室、财务室、业务科、工程部、营业所、污水部、抢修队、水质科、笋子塘水厂以及贵龙分公司、洗马分公司、湾滩河分公司、千家卡分公司)。公司发展至今,现有在职职工114人,配置领导班子4人(1正3副),正式党员19人,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9人。

公司现有笋子塘、流云洞、十字路、南山坡、小西堡等水厂16座,最大水处理能力达15.51万吨/日。建成投运县城二期、谷远、谷脚、洗马、羊场、醒狮6座污水处理厂,其中:谷远、谷脚污水处理厂采用BOT和PPP模式建设,由深圳集泰环保有限公司、贵州兴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运营;县城二期、洗马、羊场、醒狮4座污水处理厂由供排水公司负责运营。最大污水处理能力达3.3万吨/日。

二、收费标准

龙里县供排水总公司收费公示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1 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0-290m3) 2.2元/m3 龙发改函〔2016〕24号 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291-390m3) 3.3元/m3 龙发改函〔2016〕24号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91m3) 6.6元m3 龙发改函〔2016〕24号
综合水价 2.75元/m3 龙发改函〔2016〕24号 社会福利机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
2 非居民生活用水 3.3元/m3 龙发改函〔2014〕40号 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3 特种用水 10.00元/m3 龙发改函〔2014〕40号 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4 污水处理费 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 0.85元/m3 龙发改函〔2016〕23号 代收塞
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 1.20元/m3 龙发改函〔2016〕23号 代收费
5 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 6元/户/月 龙里县城镇垃圾管理办法(暂行) 代收费
6 违约金 按照约定支付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7 居民生活用水政策 低收入家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1.8元/m3 龙发改函〔2016〕24号
易地搬迁建档立卡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1.5元/m3 龙发改函〔2016〕24号 优惠期限为3年
服务监督电话:0854-5632278 价格举报电话:12315

三、收费依据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龙里县县城供水价格的批复(龙发改〔2014〕40号).pdf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龙里县城区及共用同一供水管网区域内污水处理费的通知(龙发改函〔2016〕23号).pdf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里县县城区及共用同一供水管网区域实行阶梯水价的通知(龙发改函〔2016〕2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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