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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航舰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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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概况

龙里航舰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2011年3月9日在龙里县工商局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056922884Y,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三十万元整,公司现位于龙里县龙山镇水桥村,公司联系电话:0854-5672198,公司现有出租车62辆,车身颜色为上绿中黄下绿。公司有从业人员124人,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9人。几年来,在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公司规模和业务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壮大,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驾驶员的营运服务,统一安装了动态监控卫星定位平台,全天候为驾驶员提供有效服务

1.人员构成

法人:周晓健

经理:杨军

财务经理:莫建华

安全员:杨军、莫建华、黄磊

办公室主任:张雪

动态监控管理员:邓雪梅、龙涛

车辆技术管理员:张奇、孙彦雷

2.科学管理运营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熟练的驾驶员,严格的管理制度,完善的客户服务。坚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以制度管理,用制度管人,经常性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岗前培训、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公司在驾驶员及车辆管理上,既继承了传统的客运管理的优良传统,又引入了现代出租车行业管理办法。公司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服务至上为经营理念,实行人性化管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倡导文明进步,争优创先,立足本职,服务社会。

二、收费标准

(一)起步价:每日6时至22时,起步价为5元/2公里,22时至次日6时,起步价为7元/2公里。
(二)超程价:
1.行驶超过2公里(含2公里)按2元/公里计费,计价器每500米跳表一次计费1元;
2.增加候时计费项目,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或乘客要求等候时,候时5分钟以内不计费,以后每2.5分钟计费1元;

3.增加返程空驶计费,去向行驶超过5公里(含5公里),计价器每500米跳表一次计费1.5元(按每500 米计费1元运价的50%计空驶费)。

三、计费方式:打表计费。

四、运营范围

龙里县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营范围界定:东以210国道消防大队处为界;西以210国道大南桥头龙架山森林公园入口处、贵龙大道入口处为界(含芸台芷岸、吴家庄安置区);西南以贵新高速与厦蓉高速联络线,八一公园入口处为界(含森林溪畔);南以湘黔线、黔桂线为界;北以贵新高速公路为界(含龙里北站、茅草冲、县医院、石头寨、冠山街道办事处、贵新高速龙里收费站出入口、大冲村、黑山)。

超出县城区运营范围路段使用议价方式。

五、收费依据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里县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龙发改(2018)203号).pdf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龙里县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批复(龙发改〔2018〕126号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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