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扎实推进水利工程运营管理提质增效,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效益持续发挥。龙里县水务局起草了《龙里县城乡供水水价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2021年12月1日印发的《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发改价格〔2021〕868号)文件,确定了“2022年起全省水利工程基本实现有偿供水的目标”;2022年1月18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明确指出“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完善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水利工程长效运营机制”;2024年1月23日印发的《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24〕37号),明确了“龙里县作为城乡供水水价改革调整试点县”。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县城乡供水水价改革,由龙里县水务局草拟了《龙里县城乡供水水价改革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总体目标
建立城乡供水水价统筹机制,解决水利工程管理运营和经费不足的难题。力争到2024年底,全县建成投运的水库实现企业化管理和运营;饮用型水库实现有偿供水;城乡供水水价完成调整,供水保障实现“以水养水”良性循环。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一是理顺水利工程运营管理关系。县水务局将建成投运的21座水库全部移交给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在建的水库工程完工验收后60日内移交给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霄龙公司)统一管理。二是征收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原水费)。霄龙公司负责14座饮用型水库成本测算,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完成原水费定价程序并出具定价文件,县供排水企业每月10日前向霄龙公司足额缴纳原水费,原水费计量由霄龙公司会同县水务局按照《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进行核定。三是调整城乡供水水价。全县18处企业化管理的集中供水工程由霄龙公司和贵龙实业集团负责开展供水成本测算并提出水价调整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开展成本审定并按程序批复供水定价文件。价格调整后,由县供排水企业开展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取工作;村组自管的70处分散供水水价由各镇(街道)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照农村供水价格不高于城镇供水价格的原则组织群众确定供水价格。价格确定后,由各镇(街道)组织涉及村组开展水费收取工作。
通过实施城乡供水水价改革,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和各项管护措施,促进工程效益持续发挥,实现“以水养水”的目标,为龙里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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