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县有关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

(二)指导全县的建筑活动,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4 个,分别是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里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龙里县村管站、龙里县规划设计室。

第二部分    龙里县住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0,535,625.64元,其他收入决算数43,002,281.55元,上年结转41,762,249.48元,共计收入决算数95,300,156.67元,支出决算数95,300,156.67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0,535,625.64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合计33,690,730.21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4,029,893.46元,项目支出29,660,836.75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3,253,318.60元,收入合计3,253,318.60元,本年支出合计3,203,321.5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997.08元。

五、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我单位2017年收入53,537,907.19元,比上年度减少2,315,762.65元,减少4.15%,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减少,财政拨款减少2017年支出共计79,513,585.92元,比上年度增加57,588,349.64元,增长262.66%,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支付工程款较上年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我单位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经费支541,062.19元,比上年度减少1,868,515.08元,下降77.55%,主要原因:遵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728.5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728.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其他支出0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城镇配套建设等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2017年,我单位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努力推动项目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履职效益较高,特别是统筹项目建设、人居环境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小城镇建设等工作都较好地完成,取得了新的成就。
    (二)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1)项目办和质安站专项工作经费的落实有效推动项目建设,以及有效促进施工工地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开展,顺利通过州对县目标考核。
   (2)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规划编制并通过验收。龙羊立交桥三期、二小至西关坡人行天桥、铁龙路道路提质改造、贵都联络线经森林溪畔至西区道路等民生项目全面完工,西区滨河大道、体育路立体智能化停车场项目有序推进。全年新增车位1081个,建设完成莲花生态湿地公园、八一公园慢行绿道6.5千米。
   (3)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小城镇建设完成投资6170万元,开工建设项目16个,完工11个;镇村联动项目已初步建成5个,累计完成投资1810万元;“8+X”项目开工建设15个,完成投资5000万元;全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796户、危旧房整治3122户、改厕8722户、改厨9622户、改圈102户;以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转运为切入点,114个建设村寨已基本完成道路硬化、生活垃圾分类、通组路建设、饮水安全、绿化建设等项目配备。
   (4)强化行政服务工作。完成招标投标备案项目119个,施工合同备案53个、监理合同备案47个、勘察合同备案31个、设计合同备案20个、劳务合同备案 35 个、直接发包申请备案28个;对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进行精简,由原来32项资料精简合并为15项,受理审核的项目共102件,核发施工许可证67件,窗口事项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投诉率为零;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等级项目50个,建筑面积127.39万平方米,工程造价208,377.86万元。
   (5)加强建筑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巡查和检查,全年共出动人员448人次,检查建筑工地209个(次),提出整改意见984条,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单209份;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治理,检查建筑工地197个(次)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68份、停工整改通知3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有效维护社会稳定;2017年,我县共有三个项目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表彰,中铁大道大干沟大桥、龙城明珠两个项目分别获得省级优质结构工程竞赛二等奖、三等奖表彰。
    2017年我局实施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城镇配套建设等项目运行情况良好,在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各方面处于较好水平,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有效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第四部分   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表1)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二、(表2)2017年收入决算表.xls
        三、(表3)2017年支出决算表.xls
        四、(表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五、(表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六、(表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xls
         七、(表7)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八、(表8)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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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