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打造一流电力营商环境,确保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完善转供电配电设施管理机制,打通惠企利民政策红利传导“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针对转供电环节违法违规加价行为全面整改,存量转供电稳步减少,增量转供电有效控制,转供电终端用电成本逐步降低。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转供电收费体制改革。
1.规范转供电终端电价。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转供电终端用户对应的销售目录电价和分表电量收取电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2.实行转供电收费公示制度。转供电主体应准确记录电量、电价、电费、收缴费凭证等信息,按月在经营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报送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数据至少保存2年。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电价公示制度的,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二)严格控制新增转供电主体。
1.规范新建建筑电力设施建设。对有独立产权、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终端用电实行“一户一表”。公司实施抄表到户、直接结算,严控新增转供电行为发生。通过配电设施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新建住宅和工商业建筑,应整改到位后通过验收。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对用户受电工程,严格落实“三不指定”要求,规范用电报装服务行为,确保市场公平、开放。
2.推进配电设施管理改革。坚持平等自愿、依法依规原则,对具有独立产权的终端用户,由产权单位与我单位签订配电设施移交协议后整体移交。配电工程履行移交程序后,应直接抄表、服务到户。对未进行移交的,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违规加价,并承担供配电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职责。
(三)加快推进转改直改革。
1.推进直供电户表改造。对于具备改造条件的转供电主体,要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实现直接供电;对改造意愿强烈、产权关系明晰的转供电主体,优先纳入年度计划进行改造。
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价行为。确属不可划分产权、暂不进行直供电改造的转供电主体,需与用户订立书面供用电合同、租金或公共收益分配合同,明确约定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以及供电责任、服务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四)持续提升电力服务水平。
1.加强配电网建设。持续加大配电网建设投资力度,推动项目及时落地。加强设备精益化管理,深化配电网自动化应用,持续提升供电安全和质量水平。建立“绿色通道”,将转改直涉及的公共电网改造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加快实施。
2.推进一窗办理。低压用户、10千伏用户、申请电力接入时推广全流程线上办电、客户经理全程代办,让用户一次都不跑;满足直接接入条件的,实行直接接入直供到户。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全流程线上办电,提升用户体验。
3.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电力市场体系,丰富交易品种,进一步扩大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降低电力市场化交易门槛,支持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用电单元统一打包参与市场化交易,通过市场化手段持续降低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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