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据谷脚镇人民政府(谷府复〔2024〕6号)文件,为娄仕英等308户权利人(详见名单)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2024年12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里县冠山街道西环路5号龙里县自然资源局五楼(503室)或(501室)。
联系人:王莉、汪超
联系方式:0854-5637078
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