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龙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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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名称:龙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联系电话:0854-5633723

三、邮    箱:llcg5633723@163.com

四、邮    编:551200

五、办公地点:龙里县三林路原正大旧址

六、通讯地址:龙里县三林路原正大旧址

七、办公时间:早上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八、机构职能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 施,确保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做好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有关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

(三)依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依照市政设施管理(道路、桥梁、广场、照明、排水、公厕、停车场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依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和城镇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和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八)依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九)依照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及场地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依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一)依照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所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二)依照城市道路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方面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依照民政管理方面占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操办酒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责调整。

1. 将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责及所属事业单位县城市公用事业局、县园林绿化管理局、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县市场管理办公室履行的职责(除行政执法职责外)调整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

2. 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违反商务管理、能源管理、经济和信息化(含工业)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 将县民政局的违反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4. 将县水务局的违反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的行政执法职责(水利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除外)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5. 将县政府办公室的违反人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6. 将县应急局的违反防震减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7. 在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基础上,整合省政府明确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围中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

九、领导信息:

姓  名:李大权

职  务: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 0854-5633723

分管工作:主持全局工作,对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法规执行、人才、审计、保密、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工作负总责

姓  名:张举斌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854-5633723

分管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执法监督科、财务和后勤装备科、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二科、执法五科,联系指导醒狮分局、湾滩河分局。

姓  名:王谊祥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854-5633723

分管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三科、执法四科;联系指导谷脚分局工作。

姓  名:顾世应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854-5633723

分管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才、综治、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意识形态、文书档案、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双拥”、保密(三审三校)、乡村振兴、服务企业等工作;分管综合科、政工科、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科,执法六至九科;联系指导龙山分局。

姓  名:

职  务:党组成员、大队长

联系电话:0854-5633723

分管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主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协助各副局长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执法科工作;具体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科、执法六科、执法七科日常工作;协助支部书记抓好支部建设相关工作;联系指导洗马分局。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人:焦兰

联系电话:0854-5633723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维稳、综治、消防安全、议案提案办理、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单位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衔接和协调,建立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城市管理应急指挥工作,统一受理因执法引起的各类问题投诉、咨询、举报和督办等工作,对各类问题提出处理分解意见,并对处理结果提出评价意见,负责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跨区域重大活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整改,并撰写督查通报等;负责新闻媒体对涉及本单位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等事项进行督促检查等;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督查规章制度、督促程序等相关工作。

(二)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室)

负责人:令狐王鑫

电话:0854-5633723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县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普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按法律规定处理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案件等;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程序并协调实施;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指导,纠正、处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要求制作完善相关法律文书、宣传手册、执法手册等。

(三)指挥中心

负责人:罗来娜

电话:0854-5633723

负责受理群众诉求,24小时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及诉求;负责任务派发,通过智慧城管服务平台将事(案)件任务派发给相应部门的工作人员,并督促各部门承办人员进行事(案)件办理;负责指挥调度,对局各部门及各镇执法分局的执法工作进行协调、指挥、调度、处置。依托智慧平台实现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测和预防,做到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实现指挥平台与各部门应急系统的对接、联动,提升城市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理效率,做到突发事件全程留痕、复盘分析、结果汇集,并据此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负责视频巡查,通过平台系统对城区及周边范围,垃圾填埋场等区域进行视频巡查,对城市街面进行良好管控;负责与公安指挥中心对接,进行监控视频调取,采取部门联动,处理需要部门联合办理的案件;负责设备管理,做好智慧城管服务平台系统、对讲系统、执法记录系统及相关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信息数据采集,收集各部门事件处理信息数据,形成报告。

(四)财务和后勤装备科

负责人:莫海霞

电话:0854-5633723

负责拟定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计、政府采购、劳动工资和年度预决算;负责处罚票据、罚没收缴管理;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经费的测算、计划安排、使用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服装标识、专用装备器材及办公设备设施的计划、配置、维修、保养、职工食堂等后勤保障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