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职工医保)参保告知书

龙里县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职工医保)参保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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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0-2856169 成文日期 2020-09-04
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9-04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龙里县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职工医保)参保告知书

龙里县各参保单位:

为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单位参保登记

1、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龙里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授权书》(附件1

5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备案表附件2

6、法律告知书回执(附件4

7、社会保险费缴纳承诺书(附件5

8、银行对公帐户基本户复印件

(通过注册登记部门数据平台或官方网站不能获得用人单位登记信息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之一:企业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统一信用代码证;社会团、民办非企业等需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办理参保登记的,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人员参保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应提供《龙里县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附件3

注意事项:

  1. 参保单位需要如实填报,因欺骗、伪造、错报等产生责任由单位自行承担。

  2. 职工办理退休,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如继续缴纳职工医保,不允许办理停保;如本人原因不愿缴费转交城乡医保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作为停保依据。

  3. 解除合同人员停保日期填写为缴费当月最后一天;死亡人员于死亡次月申报停保,并在备注栏注明死亡日期,需要提供死亡相关证明(医院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派出所销户证明

三、单位变更登记

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填报《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表》(附件7),并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事业单位等单位名称、住所、类型、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2、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供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

3、机关、事业单位改制的,提供批准改制的文件;

4、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变更的,提供单位银行账户变更申请;

5、涉及单位合并、分立的,提供单位合并分立文件或法律文书、资料。

四、单位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因营业执照注销、宣告破产、批准解散、合并分立、成建制转出等原因依法终止的,应提出注销申请并填报《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表》(附件7,并提供以下注销相关资料原件:

1、市场监管或税务部门注销、吊销通知或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等法律文书;

2、单位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合并、分立的文件。

五、人员信息变更登记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应填报《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附件8),并按以下规则认定:

1、涉及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2、涉及参保人员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的,以职工本人人事档案最早记载日期为准;

3、涉及参保人员用工形式的,以职工招工表或其他参加工作文书资料为准;

4、涉及参保人员个人身份的,以职工本人人事档案记载、或相关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六、单位及单位职工补缴

1、参保单位因中断缴费补缴,需提交《单位补缴申请书(医保)》(附件12),单位中断缴费超过二个月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单位补缴后,单位职工不能享受欠费期间医疗(生育)待遇。

2、参保单位职工因中断缴费补缴,需提交《单位职工补缴申请书(医保)》(附件13),参保个人在黔南州内新参保的不能补缴,中断超过2个月补缴的,欠费期间医疗(生育)待遇不予报销。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具体征缴流程

征缴主要流程:征缴窗口参保登记备案→每月变动及缴费申报→征缴窗口审核出具社会保险医保费核缴通知单(每月1-20日)参保单位按医保财务指定银行进帐缴费并到收费窗口换取发票(每月1—25号)→征缴窗口根据财务收款处理推送的数据进行实收分配

注意事项

1、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需开通网上业务申报系统

2、单位申报的所有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或签章);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3、每月应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申报业务(包括网上申报)办理时间为1—20日,缴费时间为1—25日,逾期不再办理。

4、参保单位欠费超过2个月,医疗(生育)待遇基金不予支付。

龙里县医疗保障局业务电话

参保单位在工作中如有业务方面问题需要咨询的,请联系相关科室。

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区(二楼):

征缴窗口(45号):0854--4974009

收费窗口(46号)0854--4974009

定点医疗机构结算(47号):0854--4974009

职工医保业务(47号):0854--4974009

(窗口业务:职工医保(生育)零星报销,职工转诊转院、异地备案,职工门诊特殊病,职工医保转移,职工医保退保退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48-50号):0854--4974006

(窗口业务:城乡医保门诊特殊病、城乡医保转诊转院备案、城乡医保大病报销)

办公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龙里县体育路)

上班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户(含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

账 号:2357500104001250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龙里支行户 名:龙里县医疗保障局

龙里医保单位服务QQ群:

(资源有限加入一个即可,进群后,请按照参保单位名称+姓名命名,以便联系)

群号:86072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