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县防灾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
据气象预测,1月7日以来影响我县的低温雪凝天气过程基本结束。根据《龙里县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1月12日22时终止抗雨雪凝冻Ⅳ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道)、县防灾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要持续关注灾害性天气发展变化,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会商研判和应急准备,全力做好保通、保畅、保民生等相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龙里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龙里县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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