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的医保,有变化!

发布时间: 2024-01-02 16:11 打印 关闭 字体:[]

1月2日

国家医保局

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

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

可以随时缴费、随时享受医保报销

不设待遇等待期


什么是“等待期”

社会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个体劳动者首次参加医疗保险
实行6个月的等待期
自首次缴费开始计算
待6个月的等待期过了以后
才可以正常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关于医保切换与等待期

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险

师职以下现役军官
专业技术四级以下文职干部
士官、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
享受军人退役医疗保险

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免费医疗待遇
退役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
在军队期间只积累不消费
在退役时一次算清记实

退役军人的医保
缴纳类型、比例、年限与社保同步

“等待期”的解除

早在2021年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就联合发布相关指导意见

提出阶段性目标


军人退出现役后、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实现就业后,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在军人退出现役后,按所在统筹地区规定办理参保和关系转移接续。

医疗保障部门要为相关人群业务办理提供便利,做好管理服务。


而这一次

国家医保局强调了

对于刚退出现役的军人等重点人群
在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
即缴即享
普遍不设待遇等待期

由此可见
退役后的医保“等待期”
要彻底说“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