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刘婵娟
联系电话:0854-563152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治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机关文电、机要、考核、督查等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及统计工作。承担有关政策的起草工作和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本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本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以及县委审计办日常工作。
(二)财政审计科
联系人:陈海云
联系电话:0854-5631521。
组织审计国家、省、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地方预算收入执行、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组织审计县政府及相关单位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组织管理的社保基金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其他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三)电子数据审计科
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0854-5631521。
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的推进和实施;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组织开展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审计、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开展县属国有企业及县级预算单位出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以及财务收支审计,并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具体工作。
(四)农业农村审计科
联系人:杨贵四
联系电话:08545-5631521。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资金、扶贫开发资金、扶贫项目投入、乡村振兴资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县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组织审计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及捐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级预算单位、各镇(街道)管理使用的专项资金,审计县直机关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五)计划整改办
联系人:胡柯
联系电话:0854-5631521。
组织上报审计计划工作,统筹调度审计整改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资料归档及内部审计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