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环综合〔2023〕45号)等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履职情况
(一)科学谋划项目,在年度计划项目中关注被审计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情况进行关注,如,2024年我局在开展某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关注该部门在污水处理方面的履职情况,发现该部门存在未对使用自备水源且有污水排放的单位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问题。
(二)加强生态环境知识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为提高全体审计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更好理解和把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重点和方法,我局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审计业务会等方式组织审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贵州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最新文件、最新会议精神等内容,不断提高审计人员思想政治站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
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督促问题整改,促进审计成果转化。注重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踪督查指导,帮助并督促被审计单位分析问题根源,推动整改落实。
(二)加强审计人员技能培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方面的培养,组织审计人员参加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审计业务能力。
(三)加强与环保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环保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享信息、协同工作。形成审计与环保的联动机制,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