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复核审理职责,规范审计项目管理,防范审计风险,强化审计质量控制,近期,龙里县审计局出台了《审计结果文书复核审理审定办法》,从审计结果文书办理流程、岗位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情形等方面对审计结果文书复核审理审定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规范复核审理审定流程。明确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5类审计文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对文书起草、复核、审理、审核、审议、审定、签发等各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使文书办理流程一目了然。
二是明确岗位工作职能职责。对审计结果文书出具过程中涉及的审计组、复核人员、审理人员、业务科室等主要职责作出具体划分,从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项目过程管理、复核审理内容、重大分歧处理方式、业务会议召开、出具审计结果文书等环节入手,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三是强化履职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审计组、复核人员、审理人员、业务科室等承担责任的事项进行明确,对各职能岗位在审计结果文书复核审理审定过程中违反办法规定的情形,按情节轻重明确相应处理方式,督促增强责任意识,防控审计质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