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毒”“下蛊”等词,在小说和电影中都有相当恐怖的展现,被下蛊的人不是病痛难忍,就是神志昏乱,而在现实生活中,将病痛归为“下蛊”,实在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当前,在农村地区仍然有将病痛归结为中“蛊”,不仅导致病人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也由此产生了许多的纠纷。近期,湾滩河镇羊场社区成功调解了一起“下蛊”的纠纷案件。
湾滩河羊场社区居民滕某某父亲因身体原因,长年体弱,一直怀疑是王某某的父亲向自己下蛊才导致自己常年生病,且不见好转,于是滕某某在王某某父亲回家的路上等待,在王某某父亲路过时,将其帽子抢走并回家把帽子烧掉,用灰化水给自己父亲喝,予以破“蛊”,并到处宣扬王某某家父亲会下蛊。同时,滕某某抢帽子的行为惊吓到王某某父亲,且因天气较冷导致老人生病在家。王某某一家对滕某某家的行为产生强烈不满,向羊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化解矛盾,要求滕某某向其父亲道歉并恢复名誉。
调解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结合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考虑案件特殊性及当事人的邻里关系。调解员多次到滕某某家走访,向其耐心解释、释法明理、宣讲科学。以新生儿患黄疸病被封建迷信误导,导致孩子错过最佳治疗时间为例,向其宣传科学的重要性,告知其生病就要及时就医,而不是搞封建迷信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最终加重病情。同时,调解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篇,向滕某某说明,其宣扬王某某父亲会“下蛊”的行为,涉及侵害到王某某父亲的名誉,是违法的行为。经调解员同滕某某多次沟通,最终滕某某愿意亲自到王某某家向其父亲道歉,取得了王某某家的原谅,并承诺不再乱说王某某父亲会“下蛊”之事。
此次调解,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也消除了“下蛊”谣言造成的不当影响。下一步,龙里县人民调解员将持续践行普法宣传宗旨,提高群众的科学、法治意识,做到明辨是非、涤浊扬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