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09:36 打印 关闭 字体:[]

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的工作提示》要求,现公布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龙里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longli.gov.cn/zwgk/zfxxgk/zfxxgknb/2024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龙里县冠山街道太平寺壹中心办公楼9楼,邮编:551200,电话:0854-563150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贵州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信息,结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推动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一)主动公开。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围绕市场监管2024年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切,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是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365条(其中通知公告77条,食品安全管理72条,药品和化妆品管理30条,医疗器械管理12条,产品质量安全管理12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3条,工作动态72条,政策文件13条、知识产权管理64条);二是在贵州政务服务网龙里县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行政服务事项共721项(行政许可15项,行政确认2项,公共服务5项,行政处罚605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检查23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政策兑现30项),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在线投诉等便民服务;三是大力推广和充分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4624人关注“龙里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2024年充分利用公众号平台大力公开市场监管信息149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2024年以来,我局共收到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经审查,部分内容已依申请公开,部分内容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而不予公开,已向当事人作好解释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二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所有需要发布信息均呈领导审核后才能公开,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我局上网信息发布工作,保证信息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在龙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贵州政务服务网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的信息公开及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局领导按分管业务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规定,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8

行政强制

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2 

0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年存在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在处理复杂业务时,如大型企业合规检查报告、新兴行业监管政策解读等,因流程烦琐、审核环节多,未能及时将信息公开,导致公众获取信息滞后。二是内容针对性差,部分公开信息未充分考虑不同受众需求。例如,面向老年群体的消费警示,表述过于专业,缺乏通俗易懂的案例说明;对企业的政策解读,未结合实际经营场景,指导性不足。

(二)当年改进情况。一是提升信息更新效率,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精简审核环节,明确各环节时限,责任到人。同时,建立信息预发布机制,提前准备素材,确保及时公开。二是增强内容针对性,开展受众调研,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分类编写信息。对老年群体,增加消费警示案例与图文说明;对企业,结合实际案例解读政策,提高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