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我局现需对一批不合格液化石油气进行无害化处置。为确保处置工作的安全、合规,现以询价的方式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报价。
一、处置项目概况
1.处置物品:不合格液化石油气
2.数量:约6.159吨
3.处置要求: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和安全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报价的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液化石油气或类似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核准需包含:废物类别:HW06,废物代码:900-404-06)。
3.具备相应的道路运输资质,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专业运输单位,需提供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委托运输合同。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确保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1.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协议)
2.报价明细:需明确列出处置服务单价(元/吨)及6.159吨液化石油气处置的总价(人民币元,含税)。报价还应包含运输、处置等所有相关费用。(详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1.请将上述报价文件密封后,于2025年11月28日17:00前现场送达或邮寄至我局(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太平寺路政府2号行政办公楼10楼1012特种设备监察科;邮政编码:551200;收件人:刘斌,联系电话:18385840415)。
2.我局将根据报价单位的资质、报价等因素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合作单位。
3.本次询价仅作为市场调研和采购参考,不构成我局的最终承诺。
4.所有提交的资料将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18385840415)
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液化石油气无害化处置服务的询价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