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必学工伤认定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28 15:44 打印 关闭 字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刘必学认定视工伤决定情况公示如下:

受伤害人

性别

用人单位

申请人

死亡时间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诊断情况

事故简要经过

适用条款

认定结论

刘必学

贵州龙威保安有限公司

贵州龙威保安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00时19分


2025年2月28日

2025年3月10日

急性心肌梗死,未特指

2025年2月21日22时8分,刘必学在龙里县湾寨小学门卫室值班时,因突发疾病,救护车到达门卫室接诊刘必学,将其送往龙里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于2025年2月22日00时19分宣布临床死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认定为视同工伤

公示期:2025328日至41日(5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社会保险科投诉反映。

联系电话:0854-5630161

联系地址: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草原路)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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