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谭世明认定工伤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04 14:49 打印 关闭 字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谭世明认定工伤决定情况公示如下:

受伤害人

性别

用人单位

申请人

事故时间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诊断情况

事故简要经过

适用条款

认定结论

谭世明

重庆市合川区大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

2024年10月5日13时许


2024年10月18日

2024年10月18日

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骨折;多发性肋骨骨折;胸骨体骨折;胸4、5棘突骨折;胸6椎体骨折

2024年10月5日13时左右,谭世明在龙里县冠山街道小十字和帝公园里C地块C3号楼地面将废旧模板装上货车时,不慎从车顶模板踩滑坠落至地面导致头、胸部等受伤。救护车赶到现场将谭世明送往龙里县人民医院救治,因伤情严重,随即转至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救治期间于2024年10月10日4时55分宣布死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属于工伤(工亡)

从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反映。

联系举报电话:0854-5630161

联系地址: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107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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