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的文件精神。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创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距申报时间须在5年内,申请时必须正常经营),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给予每月500元场所租赁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经审核,现将龙里县2025年第二批场所租赁补贴名册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
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2496(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5213(中共龙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龙里县监察委员会机关)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