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经审核,现将龙里县2024年第四批自主创业补贴名册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止。
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2496(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5213(中共龙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龙里县监察委员会机关)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