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69号)及《龙里县财政局 龙里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24〕22号)精神,对2024年到省外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主体连续累计就业3个月以上的龙里县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每人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
经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申请,村(社区)收集申报资料提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复审。现将审核合格第八批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4日,公示期5天。
附件:龙里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名单(第九批).xlsx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