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经审核,现将龙里县2024年第四批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名册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2496(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5213(中共龙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龙里县监察委员会机关)
附件:龙里县2024年第四批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名册.xls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