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769289 | 成文日期 | 2024-05-29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4-05-29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关于下达2024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龙里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黔南州农业农村局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划拨2024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的通知》(黔南农字〔2024〕11号)和《龙里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里县2024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龙府函〔2024〕71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3900万元(详见附件)。为确保资金安全,严格管好用好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发挥效益,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协作资金的管理,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实行报账制,杜绝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二、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管理,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对实施竣工项目要及时结算,对形成的结余资金要及时按原渠道上缴。
龙里县农业农村局
龙里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