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2024年省外引牛工作方案

龙里县2024年省外引牛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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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216623 成文日期 2024-01-30
文号 发布时间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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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龙里县2024年省外引牛工作方案

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今年高度重视肉牛产业的发展,把肉牛产业作为当前抓产业的重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小规模、大群体”发展路径,加快从省外引牛优质肉牛,推动我县肉牛产业扩群增量促进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按照州级要求,2024年龙里县需从省外引进基础母牛、架子牛1800头以上,其中第一季度引牛1500头以上,对省外引牛的养殖场(户)予以500/头的奖补。

重点工作内容

及时推进肉牛引进工作。各镇(街道)要及时动员肉牛养殖场(户)和有意愿、有条件的农户补栏增栏,引导养殖场(户)充分利用农村老圈舍、老房子、老厂房等从事肉牛养殖。鼓励养殖场、养殖大户加快从省外引进安格斯、西门塔尔等优质肉牛。有省外稳定引牛渠道的养殖场(户)可直接到省外引牛,并按要求申报补贴;没有省外引牛渠道的,可委托县内养殖场、合作社、黄牛集团、大肥牛等企业到省外集中采购优质肉牛,力在第一季度扩大能繁母牛养殖规模。

科学用好政策补贴。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龙里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到户产业奖补项目”,摸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肉牛养殖增养需求,统筹好养殖主体省外引进肉牛数量,利用肉牛奖补资金,加速肉牛流通,撬动肉牛产业扩群增量。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动员,引导养殖户积极申报项目补贴,202411331日期间,从国外、省外引进的西门塔尔、安格斯、利木赞等肉牛(不含水牛、奶牛)且在省内饲养3个月以上的可申报每头500元补贴(同一头牛仅能享受一次补贴,已享受中央衔接资金等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重复支持),补贴实行先引先补,定额补完为止

强化饲草饲料配套利用草山草坡和农闲田土资源种植饲草,加大“农作物+牧草”互补接茬轮作、间作、套种模式推广,持续扩甜高粱、全株青贮玉米、黑麦草等高产优质牧草种植面积,提高饲草供给能力。建立推广秸秆“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收储利用技术,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有效降低养殖成本。

强化疫病防控。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监管,指导企业、大户规范调牛,做好动物疫病防控,重点防控口蹄疫、布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疫病,各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好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等制度。

工作进度安排

摸底宣传阶段2024128)。镇村两级要全面开展省外引牛需求摸排、宣传发动、落实养殖主体等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引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宣传第一季度省级鼓励省外引牛补助500/头的奖补政策,抢抓近期省外肉牛价格较低的窗口期,加大省外调牛,全面推动我县省外引牛进度。

引牛阶段20241—331)。养殖场(户)、合作社、企业等肉牛养殖主体从国外、省外引进西门塔尔、安格斯、利木赞等优质肉牛,不含水牛、奶牛。从国外引牛的,提供企业和进口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从省外引牛的,出具检疫证明,从省内“牛超市”等经销商购买的,需售卖方提供省外引牛证明。并严格落实好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确保引种安全。

申报补贴阶段20244—630日前)。养殖主体根据申报材料清单向养殖场(户)所在村(居)委员申请,镇(街道)村两级初审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定补贴名单,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将申报材料和补贴对象逐级上报州、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省农业农村厅将财政补贴资金统筹且下达到县,由县级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调运计划

第一季度全县计划省外引牛1500头,全年省外引牛1800头,养殖场(户)省外引进情况,以实际引进为准。(详见下表)。

龙里县2024年第一季度及全年省外引牛指导性目标表

序号

镇(街道)

第一季度

全年

养殖主体

计划引进数量(头)

1

冠山街道

230

320

龙里县慧琦养殖场

90

龙里县林林养殖场

230

2

龙山镇

160

200

龙里县岑先和家庭养殖场

40

张大付养殖户

80

李继春养殖户

80

3

谷脚镇

190

210

陈天友养殖户

20

杨斋玉养殖户

20

陈天付养殖户

10

杨明松养殖户

20

杨盛虎养殖户

20

罗登军养殖户

20

蒋合贵养殖户

10

蒋合发养殖户

10

蒋得兵养殖户

10

齐庆海养殖户

10

张兴祥养殖户

20

刘碧民养殖户

40

4

醒狮镇

180

200

王茂强养殖户

40

陈元德养殖户

40

彭高明养殖户

50

勇乾贵红养殖合作社

50

陈明华养殖户

20

5

洗马镇

240

270

龙里县伟华家庭农场

30

王光军养殖户

40

申华祥养殖户

15

周子祥养殖户

28

周武华养殖户

27

徐泽新养殖户

10

陈昌友养殖户

20

沈安敏养殖户

100

6

湾滩河镇

500

600

贵州黔岭云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100

龙里县牧源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400

营盘坡肉牛养殖场

100

合  计

1500

1800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摸准摸实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肉牛养殖增养需求,对照调运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抓好肉牛养殖。

加强技术服务。统筹技术力量,结合“揭榜挂帅”行动和“基础性示范服务”等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养殖主体规范调牛并积极申报补贴,重点落实好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等制度,做好口蹄疫、布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养殖主体要做好动物检疫合格证、购牛支付凭证、落地检疫申报、养殖档案记录等奖补申报相关佐证资料收集和台账记录,确保奖补资料齐全。帮助养殖场(户)解决生产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降低养殖风险。同时,对高素质养殖技术人员、家庭牧场经营者、合作社带头人、输配员、防疫员、经纪人等开展集中培训,全面提升养殖主体水平。

加强政策扶持宣传。要对引种补贴政策、金融政策、畜禽粪污资源化、产业扶持等政策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做好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及解读工作,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引导农户积极参与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贵州省2024年省外引牛补贴申请表

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

1.贵州省2024年省外引牛补贴申请表。

2.申报主体为贵州省内注册的企业,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申报主体为合作社的,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申报主体为个体户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从国外引牛的,需提供企业与进口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从省外引牛的,出具检疫证明;从省内“牛超市”等经销商购买的,需售卖方提供省外引牛证明。

附件2

贵州省2024年省外引牛补贴申请表

单位:头

申报主体名称


注册地址(养殖户填户籍地址)


生产地址

龙里县     镇(乡、街道)     村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2024年从省外引牛数量


现有存栏数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省外引牛信息

耳标号

品种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

起运地点

到达地点

实际饲养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养殖场(户)所在村(居)委员会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