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3696296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2-10-12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 (试行)》《贵州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 |
黔文旅办发〔2022〕34号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贵州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助力我省“双减”工作,规范全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及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教育厅制定了《贵州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贵州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贵州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docx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教育厅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