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县级序号31,州级序号158)已办结,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信访件办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4日至8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龙里县交通运输局提出。
附件:龙里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县级序号31,州级序号158)办结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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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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