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龙交执罚〔2023〕083号)

发布时间: 2023-07-13 09:05 打印 关闭 字体:[]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年07月09日上午09时05分,当事人陈凯驾驶贵AD80667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贵阳市花果园U区苗苗小学门口招揽2名乘客;在贵阳市大营坡和田假日广场路口招揽1名乘客;又在贵阳市油榨街加油站招揽1名乘客,运输至贵定县高速路口和贵定县新桥,并与车上乘客预约好到达目的地后收取每人50元车费。该车经营范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注册平台名称:贵阳乐拼网约车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陈凯驾驶贵AD80667网约车巡游揽客的行为已构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以上事实有当事人询问笔录及视听资料证据为证。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的规定,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现责令你(你单位)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书编号:龙交执责改〔2023083号)内容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龙里县农商银行缴纳罚款,缴款码账号522730xxxxxxxx298922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龙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龙里县交通运输局

202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