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长办要求,每季度开展巡河工作,制定巡河工作方案,加强水生态文明督导、宣传和保护。在巡河过程中,排查河(库)中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影响河道行洪的“四乱”现象,河(库)岸保洁是否到位;河(湖、库)面是否有漂浮垃圾、废弃物、病死动物;河(湖、库)底有无明显污泥、垃圾淤积或障碍物等,确保水生态环境干净、整洁。
主办单位: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政府 电话:0854-5675096 黔ICP备16002547号 网站标识码:5227300043
贵公网安备52273002000001号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Microsoft Edge、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如果您使用的是双核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