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环综合〔2023〕45号)等要求,现将醒狮镇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党委会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醒狮镇2023年传达学习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生态环保警示案例等会议共计5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学习《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现场会》1次、《节水中国·你我同行》活动1次、《2023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3次。
(二)加强生态环保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镇、村利用“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贵州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活动日为契机,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无纸化方式对群众开展广泛节能降耗宣传。今年累计开展各类环保宣传4次,极大提高了群众对环保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持续投入环保巡查力量,加大环保巡查力度。2023年镇级区域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4人,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联合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对辖区内养殖场开展环保巡查,对养殖户开展环保法规知识、环保政策宣传全覆盖,让养殖户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指导养殖户规范修建化粪池,严禁雨污混排、粪污直排。
(四)不断规范环保制度,有序推进环保事业发展。印发《醒狮镇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村(社区)村支两委负责人开展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砂石厂等开展环保巡查,今年已完成林安采石场、大坝采石场、贵平高速二标段采石场、贵平高速三标段采石场、S103公路施工项目现场共计5家单位巡察,针对道路运输砂石抛洒滴漏、厂区扬尘污染、噪音污染等情况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做好提醒告知,2023年度未发生上述污染情况。
二、取得成效
(一)配合上级生态环保职能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及执法工作。一是开展镇区扬尘整治,联合龙里县交通局执法大队开展超限超载执法专项整治行动3次,严厉打击砂石抛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行为,确保干燥天气大气环境无污染;二是配合县环保局、综合执法局醒狮分局对高吏目村境内贵州心镜湖农旅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搭建钢架棚、非法处置污泥进行查办,拆除违法搭建钢架棚600平方米、清运违规倾倒污泥总量约为297吨,完成土地复耕复垦;三是配合县环保局对元宝村生物炼油厂投诉事件进行查处,并对该厂进行关停。
(二)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落实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治理项目,我镇现已修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7套,其中纳入县供排水公司管养的设施有12套,镇级自行维护的有5套。2023年醒狮社区大坝组污水管网破损、谷新村谷耳组污水管网破损已进行修复,2023年积极谋划成功申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个。
(三)配合环保局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2023年度共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4次,排查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处,已完成整改。
(四)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禁烧管控及垃圾处理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点,张贴《贵州省森林草原禁火令》、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对群众秸秆焚烧开展专项宣传,严防森林火灾,今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3000余份,张贴海报80余张,悬挂横幅60余张,辖区内空气质量优良,未出现大气污染情况。二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点,辖区8个村(社区)按照30户以上自然村寨配备生活垃圾箱,今年累计投放铁皮垃圾箱180个,投放塑料垃圾箱130个,更换破损塑料垃圾箱12个,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进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现镇到村、村到组无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现象。
(五)组织对本辖区农业、建筑业、工业、废弃物等污染源进行排查,对擅自倾倒、违法转移等行为开展查处工作。一是加强土地和耕地使用环节的监管,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壤环境质量,严厉打击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今年龙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醒狮分局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共计2810平方米,坚决打击违法占用耕地破坏土壤行为。二是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今年联合环保局对元宝村贵州神奇公司租赁1000亩山林被村民砍伐案件开展“回头看”巡查工作,现场未发现被砍伐破坏生态行为。三是镇辖区卫生院建设有医疗废物储存室,并与专业医疗废物处理公司签约处理醒狮镇卫生院产生的医疗废物,无非法经营医疗废物的情况发生。四是强化“散乱污”企业单位综合整治。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配合县级部门实施关停取缔、整改提升等措施,今年对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元宝煤矿、正红煤矿、谷新煤矿进行排查,未发现私自开挖破坏生态现象。
(六)严格把控生态环境准入关,不引入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准入要求的企业及产业。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引进,2023年度未引进相关企业或产业入驻。
(七)根据实际设置零星动物尸骸和废弃肉制品收集点。我镇辖区内日常零星动物尸骸及废弃肉制品由屠宰单位负责人安排车辆进行集中清运处理,未出现乱倒乱丢现象。
(八)落实河长制有关工作部署,加强水环境保护。一是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定“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实行镇级每月一次督导的工作制度,2023年度安排河道保洁员累计打捞河道垃圾1500余公斤,极大改善了辖区水资源质量,巩固了我镇水环境保护成果。二是维护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行水源地月度巡查机制,实行常态化监管,维护群众饮水安全。
三、存在问题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指导帮助下,我镇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秸秆综合资源化利用率低。农村地区依旧采取传统焚烧方式还田还土,增加森林防火工作压力。二是人力资源不足。镇级工作任务多,事务繁重,在生态环保方面人手缺乏,环境监管压力大,任务重。三是财力支撑不足。乡镇环保资金匹配较少,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受制于资金短缺,无法进行及时修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环保工作宣传力度,提倡全民环保参与。利用重大节假日(春节、中元节等)、贵州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为重要载体,在赶集天、节假日前开展多方式、多渠道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全力抓好水源保护及河长制工作,提高环境质量。持续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河道的保护工作。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重点饮用水、河流断面的水质监督(测)与预警,及时掌握饮用水源水质动态;强化河长制巡查工作,确保巡查工作常态化细节化,严防污水、垃圾等进入河流。
(三)加大畜禽养殖、砂石、施工场地等污染源头管控。加强境内养殖户、砂石厂、施工场地、农村建房等环节监管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告知、劝阻、责令整改,建立巡查整改台账,积极配合上级环保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源的产生;持续推进垃圾收运一体化工作,增加垃圾收运设施,确保人居居住环境清洁行动有力开展。
(四)加大向上对接,积极申报环保资金。不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设施项目资金申报力度,完善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提高农村人居居住环境;严格规范农村圈舍、建房审批,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转移至我镇。
(五)做好辖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加强农村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严防森林火灾。持续保持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大气环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