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醒狮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与美丽贵州建设工作情况

龙里县醒狮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与美丽贵州建设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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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醒狮镇紧紧围绕生态环保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环综合〔20234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与美丽贵州建设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党委会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醒狮镇2024年传达学习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生态环保警示案例等会议共计5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学习《贵州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片1次、组织全镇干部职工积极学习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六五环境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等宣传视频

(二)紧扣节点多维发力,织密环保宣传网络。利用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贵州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活动日为契机,线上通过开展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无纸化方式对干部职工群众开展广泛节能降耗宣传,线下通过开展海报张贴、广播发放宣传册、墙体美化、横幅、入户走访等方式对群众开展广泛宣传今年累计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20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张,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的方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环保法治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

(三)加强部门联动,筑牢畜禽养殖环保防线。2024年镇级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9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联合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对辖区内93家畜禽养殖场开展环保巡查,对养殖户开展环保法规知识、环保政策宣传全覆盖,让养殖户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指导养殖户规范修建化粪池,严禁雨污混排、粪污直排。对巡查发现存在环保问题的9家养殖户要求立即整改,并签署《醒狮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告知书》

(四)聚焦重点领域,筑牢企业环保屏障。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村(社区)负责同志开展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砂石厂等的环保巡查,今年已完成林安采石场、大坝采石场、佳奇水泥制品厂、祥和水泥制品厂共计4家单位巡,其中佳奇水泥制品厂已停业。针对道路运输砂石抛洒滴漏、厂区扬尘污染、噪音污染等情况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做好提醒告知,2024年度未发生上述污染情况。

二、取得成效

(一)配合上级生态环保职能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及执法工作。一是配合州级环保部门到醒狮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情况督察1次,保障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正常运行。二是配合县级环保部门开展环保督察工作5次,针对大岩村境内龙湖花海生态农业观光园存在未建立厕所化粪池排水转移处理台账、少量生活垃圾箱装满尚未及时清理、建有可能产生污染物排放的餐饮设施的问题进行整治,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大岩村村委会已指导园区运营单位和大岩村群众签订《生活粪污处理协议》及《生活粪污资源化利用登记台账》;并将已申报并获得专项资金780万元用于龙湖花海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化粪池防渗漏项目,项目完工后将有效预防化粪池漏排问题;现场巡查观光园内生活垃圾已清运干净并增设垃圾桶。

(二)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是落实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治理项目,我镇现已修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7套,其中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县供排水公司具体负责日常运维和管护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我镇具体负责日常运维和管护。今年对辖区内17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常态化排查12次,针对设施存在问题已报送运维公司及时修复,确保设施运行正常。二是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志愿活动,醒狮镇高吏目村组织志愿者开展饮水池清扫活动;醒狮镇平寨村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开展了以进治净水体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等。

(三)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2024年度共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化排查,排查发现农村元宝村把关组存在一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改。

(四)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禁烧管控及垃圾处理工作。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设立森林防火宣传点,张贴《贵州省森林草原禁火令》、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对群众秸秆焚烧开展专项宣传,严防森林火灾。2024年度,醒狮镇空气质量优良,未出现大气污染情况。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秸秆综合资源化利用率低。农村地区依旧采取传统焚烧方式还田还土,增加森林防火工作压力。

(二)畜禽养殖粪污直排。部分群众环保意识淡薄,未按相关规定规范修建化粪池,产生的畜禽粪便和养殖废水随意排放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环保工作宣传力度,提倡全民环保参与。利用重大节假日(春节、中元节等)、贵州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为重要载体,在赶集天、节假日前开展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全力抓好水源保护工作,提高水环境质量。持续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河道的保护工作。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重点饮用水源地、河流断面的水质监督(测)与预警,及时掌握饮用水源水质动态;强化巡查工作,确保巡查工作常态化、细节化,严防污水、垃圾等进入河流。

(三)加大畜禽养殖、砂石、施工场地等污染源头管控。加强境内养殖户、砂石厂、施工场地、农村建房等环节监管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告知、劝阻、责令整改,建立巡查整改台账,积极配合上级环保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源的产生;持续推进垃圾收运一体化工作,增加垃圾收运设施,确保人居环境清洁行动有力开展。

(四)加大向上对接,积极申报环保资金。不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设施项目资金申报力度,完善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严格规范农村圈舍、建房审批,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转移至我镇。

(五)做好辖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是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群众秸秆、落叶、塑料制品等焚烧污染防范指导,推进禁烟、禁燃制度规范化,倡导绿色祭祀活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焚烧对大气环境污染的危害;二是加强农村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严防森林火灾,持续保持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大气环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