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823186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4-06-14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龙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里县城乡供水水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龙里县城乡供水水价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龙里县城乡供水水价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供水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关系,扎实推进供水运营管理提质增效,有效提升城乡供水工程供水保障能力,结合龙里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良性运行为目标,通过“政府主导、部门主抓、市场运营、群众参与”的方式推动城乡供水水价改革,进一步巩固城乡供水“建、管、养、用”管理成效,逐步实现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为龙里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供水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城乡供水水价统筹机制,解决水利工程管理运营和经费不足的难题。力争到2024年底,全县建成投运的水库实现企业化管理和运营;饮用型水库实现有偿供水;城乡供水水价完成调整,供水保障实现“以水养水”良性循环。
三、工作任务
(一)理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关系
1.明确水库运营管理主体。6月底前将已建成投运的21座水库全部移交霄龙公司统一管理;在建或拟建的水库工程完工验收后60日内移交霄龙公司管理。(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收取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原水费)
2.测算原水水价。7月底前完成14座饮用型水库成本测算工作;在建或拟建饮用型水库待移交后再进行测算并申请;县水务局和县发展改革局做好业务指导。(牵头单位: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
3.确定原水价格。10月底前完成原水费相关定价程序并出具定价文件。(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收取原水费。11月1日起,县供水企业每月10日前向霄龙公司足额缴纳原水费,原水费计量由霄龙公司会同县水务局按照《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进行核定。(牵头单位: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跃龙〔贵龙〕实业集团、县属供排水公司)
5.原水费使用方式。原水费应优先保障除枢纽工程除险加固、大修理、更新改造等之外的日常运行维护开支。(牵头单位: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财政局)
(三)调整城乡供水水价
6.测算集中供水工程水价。5月底前完成18处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成本测算工作,县水务局和县发展改革局做好业务指导。(牵头单位: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跃龙〔贵龙〕实业集团;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
7.调整集中供水工程水价。10月底前完成18处集中供水工程水价调整程序并批复供水定价文件;11月1日起启动新调整供水水费收取工作。(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水务局、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跃龙〔贵龙〕实业集团、县属供排水公司)
8.调整分散式供水水价。11月底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照农村供水价格不高于城镇供水价格的原则组织群众召开会议确定供水价格,同步报县发展改革局备案。12月1日起,启动分散供水自管区域供水水费收取工作。(牵头单位:各镇〔街道〕;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跃龙〔贵龙〕实业集团)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调度。将城乡供水水价改革工作纳入城乡污水一体化管理改革调度内容,城乡污水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县水务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完成水价改革任务,确保水价改革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水务局积极向上争取饮水安全维修养护、水利工程新建改扩建和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发展资金,不断巩固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改革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企业化覆盖率。县财政局严格按照《龙里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统筹安排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改革补贴资金。霄龙公司用好原水费,确保水利工程管理及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有保障。供排水企业抓好供水运营管理,统筹安排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
(三)强化规范管理。霄龙公司严格按照《贵州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水库安全管理、维修养护和日常运转等工作;县供排水企业负责除村组自治管理区域外所有供水工程及输配水管网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在建或拟建工程按照建设一处移交一处的原则进行管理,新增厂网覆盖区域按同网同价的方式定价。县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的规划、建设、监管和业务指导,督促好水利工程移交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工作专班办公室(县水务局)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突出的,将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进行处理。
(五)强化氛围营造。县直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加强水价改革工作的政策解读,妥善处理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树立积极正面的舆论导向,大力营造城乡供水水价改革良好氛围。
五、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龙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龙府办函〔2022〕26号)同时废止。
附件:龙里县城乡供水水价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龙里县城乡供水水价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测算集中供水工程水价 |
完成18处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成本测算工作,县水务局和县发展改革局做好业务指导。 |
2024年5月31日 |
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跃龙〔贵龙〕实业集团 |
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 |
|
2 |
明确水库运行管理主体 |
将已建成投运的21座水库全部移交霄龙公司统一管理;在建或拟建的水库工程完工验收后60日内移交霄龙公司管理。 |
2024年6月30日 |
县水务局 |
县财政局、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3 |
测算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原水费)水价 |
完成14座饮用型水库成本测算工作;在建或拟建饮用型水库待移交后再进行测算并申请;县水务局和县发展改革局做好业务指导。 |
2024年7月31日 |
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 |
|
4 |
确定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原水费)价格 |
完成原水费相关定价程序并出具原水费定价文件。 |
2024年10月31日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水务局、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5 |
收取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原水费) |
县供水企业每月10日前向霄龙公司足额缴纳原水费,原水计量由霄龙公司会同县水务局按照《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进行核定。 |
2024年11月1日起 |
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县水务局、跃龙〔贵龙〕实业集团、县属供排水公司 |
|
6 |
调整集中供水工程水价 |
完成18处集中供水工程水价调整程序并批复供水定价文件;11月1日起启动新调整供水水费收取工作,后续新增的水厂管网延伸覆盖村组,按照集中供水工程同网同价的方式收取水费。 |
2024年10月31日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水务局、各镇〈街道〉、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跃龙〔贵龙〕实业集团、县属供排水公司 |
|
7 |
收取集中供水工程水费 |
县供排水企业负责收取调整后的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水费。 |
2024年11月1日起 |
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跃龙〔贵龙〕实业集团 |
各镇(街道) |
|
8 |
调整分散供水水价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照农村供水价格不高于城镇供水价格的原则组织70处分散式村组自管区域群众召开会议确定供水价格。 |
2024年11月30日 |
各镇(街道) |
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跃龙〔贵龙〕实业集团 |
|
9 |
收取农村自管区域供水水费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各村收取分散式供水自管区域的供水水费。 |
2024年12月1日起 |
各镇(街道) |
县水务局、贵州霄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跃龙〔贵龙〕实业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