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好国务院、省、州、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元旦节、春节和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农机道路交通、农机田间作业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农机安全风险防控监管水平,防范遏制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我县农业机械化助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冠山街道两节、两会暨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负责街道农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登锋 冠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 焰 冠山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冯 斌 冠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玉杰冠山街道三元办事处主任
成 员:罗 丹 冠山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向 念 冠山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苏 祺 冠山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黄鸿科 冠山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陆庆宇 冠山街道经济项目集团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农业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由王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两节、两会暨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相关工作,排查并化解风险隐患。积极统筹村(社区),做好日常调度和协调工作,统筹推进街道农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辖区农机经营、维修场所、农机专业合作社、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3.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齐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4.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5.脱检、已注销报废仍开展田间作业或上路行驶拖拉机(变型拖拉机)的行为;
6.督促辖区内农机合作社将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加强隐患自查、完善记录、制度上墙等;
7.对外省、外州籍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进行摸底排查,完善省内外台账,联合辖区交管部门进行逐户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时间安排
(一)2024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排查工作方案。
(二)2025年1月1日至3月30日,进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阶段。各村(社区)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一是检查农机经销维修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二是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等行为,并登记造册将查处情况上报工作专班办公室。针对查处的安全隐患问题,能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建立台账跟踪安全隐患问题,提出安全整改措施,直到整改完成销号为止。三是加强对报废仍在使用的变型拖拉机牌证进行回收,并动员机主申请报废更新补贴。
(三)2025年3月20日至3月25日,工作回头看阶段。各村(社区)要对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看隐患是否整改、责任是否落实、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制度落实、措施到位、隐患消除。
(四)2025年3月26日至4月1日,为总结阶段。各村(社区)要对此次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将相关排查情况上报工作专班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冠山街道2025年两节、两会暨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安排、精心部署,深入各村(社区)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督促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整改。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粉刷标语墙等形式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及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两补”政策宣传。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扩大安全生产宣传的覆盖面。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