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龙里县丰源铝土矿厂等11户市场主体:
本公告所列贵州省龙里县丰源铝土矿厂等11户市场主体(名单详见附件1),经查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本局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对贵州省龙里县丰源铝土矿厂等11户市场主体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述11户市场主体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因上述11户市场主体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下落不明,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刊登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太平寺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551200
联系人:张斌、汪洋
联系电话:0854-5712315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贵州省龙里县丰源铝土矿厂等11户拟吊销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名单.xlsx
附件2:贵州省龙里县丰源铝土矿厂等11户行政处罚告知书.pdf
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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