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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第四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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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公告作废

联系电话0854-4977205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黔(2018)龙里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079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浙江商城支行

抵押权首次登记

522730103203GB00037F00710001

龙里县谷脚镇贵龙社区中铁国际旅游度假区白晶九号(一期)B3幢1号

遗失补证

登记机构: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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