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龙里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依法依规用于预售项目工程建设,我局草拟了《龙里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7月3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zlljsj@163.com。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北环线交易中心大楼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楼1004室(邮编551200)。
特此公告。
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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