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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里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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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5年7月11日至9月20日对县法院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0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单位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黔南州党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深度广度不足,贯彻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设为院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全院干警会等首个议程进行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巡察整改以来,院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全院干警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均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流程进一步规范。二是及时跟进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列入院党组会、干警会重要学习内容,适时跟进学习全国、全省、全州法院重要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干警深入领会精神要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全院干警大会上组织学习《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流程指引(试行)》,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立案环节持续加大小额诉讼适用率,简案快审,提高效率。四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举措,于2026年3月17日发布《龙里县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部分民商事案件办理地点的公告》,明确将双方当事人愿意前端化解的家事纠纷、劳动劳务争议、物业纠纷、相邻关系等13类案件集中调整至法院派驻县综治中心的诉讼服务窗口进行登记立案、调解、司法确认、速裁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案诉服质效,切实减轻群众诉累。通过在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上认真举一反三,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和执行工作,提高服务质效,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2.针对“推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不够有力,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全院干警会上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修订完善《龙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执行和保障监督等内容,严格审委会执行议事程序,及时完善审委会委员退休或免职人员的补充,确保审委会委员符合规定人数为单数的要求。同时,严格执行汇报人员向审委会汇报具体案件前及参会的审委会委员表态发言前首先报告是否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确保审委会执行更加规范。二是在全院干警会、审委会上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业务庭室高度重视,严格规范执行文件要求。修订完善《龙里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各环节程序规范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推动专业法官会议更加规范化。三是强化线上办案系统使用巡查,全面推进电子卷宗归档,建立电子卷宗归档台账,加强归档案件审核,确保每一份卷宗的规范合规,数字化改革发挥效能进一步凸显,智慧法院应用更加深入。

3.针对“履行审判机关职能有差距,以更高标准推动工作发展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数据会商,制定印发《2026年度数据会商计划》,自2025年9月起,严格落实每月一次数据会商要求,数据会商机制执行进一步规范,审判质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得到显著提升。严格规范执行终本程序,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法院领导阅核的有关要求,案件质量把关程序进一步规范。二是细化案件评查标准和分项,建立案件评查整改台账,让案件评查更加具象化、具体化,评查促质效提升效能进一步发挥。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升评查相关案件的业务能力。三是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业务能力,规范司法救助工作,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工作报告要求,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4.针对“‘如我在诉’理念树得不牢,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设立营商环境绿色通道,推动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强化执行攻坚,落实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法院与税务、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机制,联合公安、金融等部门凝聚查人找物合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提升司法建议质效,巡察整改以来制发司法建议的反馈率和采纳率保持在100%,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参与社会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二是充分发挥示范性裁判作用,强化调解员调解水平,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调解力度,调解经验转化为多篇新闻报道被官方媒体刊载推广。三是建立信访台账,详实记录信访案件,立案庭、民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等常态化推进矛盾风险化解工作,并组建信访专员全程督查督办。通过加大信访接访力度,强化释法说理,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果。

5.针对“对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文件,压紧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在院党组会上听取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全面排查新媒体平台,持续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稿件信息发布必须按照程序逐级审核把关,进一步提升新媒体信息发布质量。强化干警学习培训,选派干警参加省、州级业务能力培训,持续提高文字运用、文稿把关等业务能力。三是及时查缺补漏,规范涉密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密件流转直传原则。通过院党组会、全院干警会学习保密警示教育案例,压实保密工作责任,进一步增强干警保密自觉,切实杜绝失泄密隐患。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6.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长廊等多种形式深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二是通过干警大会组织学习《中共龙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确保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重要性,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全面汇报廉政风险排查情况,集体研判,确保风险点查摆精准全面、防控措施有力高效。

7.针对“财务管理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法警队部门会议组织学习值勤岗位津贴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申报津贴,确保申报各环节程序符合规范。二是通过全院干警会组织学习《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强调严格按照要求每月规范收取工会会费。强化工会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并加大举一反三自查力度,以确保每笔工会经费的支出、收缴都符合规定。三是院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强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要求对财务人员再次提醒,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资产管理,严格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流程。

8.针对“作风建设抓得不够,司法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龙里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监督管理和规范发放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案款监督管理工作,持续规范执行案款发放,执行局部门负责人每月与财务进行对账,加强对案款发放情况的监督审核,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二是县法院政治部通过智能审务督察、实地检查、暗访督察等方式,持续加大对内部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9.针对“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院党组会和全院干警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龙里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院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党组会议定事项落实督查台账,强化对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汇总、跟踪、督办,进一步规范院党组研究决策程序,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更加到位。二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制定印发“三重一大”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均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按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三是县法院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增强干警责任意识,切实推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更加到位。

10.针对“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机关党建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规范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院第一、第二党支部在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等规章制度,明确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持续强化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二是院第一、第二党支部均于3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环节操作合规、资料规范,扎实做到程序严谨、有据可依,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向党员公示民主评议结果。三是通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党支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更加规范,支部党建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四是党总支书记对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断推动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1.针对“建设新时代过硬法院铁军存在短板,司法干警队伍建设管理有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通过院党组会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学习,并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强化教育引导针对发现存在思想、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做实做细经常性监督。三是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定《龙里县人民法院 龙里县公安局 龙里县司法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管理保障及考核监督工作中的协同配合,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切实提升司法民主与公信力。

12.针对“党组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存在短板,‘抓常’‘抓长’未落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实内部监督管理,并将司法作风问题纳入干警积分管理和干部考核,提醒督促干警严格要求自身言行,通过实地督察和智能审务督察,持续推动干警司法作风转变,切实增强规矩意识。二是每月按照要求对执行案款进账和出账进行对账,做到实时掌握执行案款发放情况,确保了案款执行更加规范。三是强化与县委巡察办的沟通汇报,已按照归档要求将上一轮巡察整改资料进行归档,同时,规范抓好本轮巡察整改工作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整改资料完整、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法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整改要求,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做到不定期“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推动整改向“治病根”深化、向“治未病”转化,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应用,不断推动县法院高质量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4-8622668;电子信箱:llfy5631404@163.com)。

中共龙里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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