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公告作废。
联系电话:0854-4977205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黔(2019)龙里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381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522730001001GB00078F00010018 |
龙里县冠山街道冠山社区金龙路1单元5层至6层3号、出屋顶楼梯 |
注销 |
登记机构: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