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宋聚洪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并办理注销登记(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至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机构将予以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里县冠山街道西环路5号龙里县自然资源局五楼(503室)或(501室)。联系人:邱静、许国美,联系方式:0854-563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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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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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2025)龙里县不动产权第0005775号 |
宋聚洪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522730102218JC00296F00010001 |
龙里县醒狮镇谷龙村街上组 |
登记机构: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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