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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第五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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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联系电话0854-4977205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50410009

付冰花/马正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522730001001GB00070F00030037

龙里县冠山街道冠山社区北门街新农贸市场8#、9#楼1单元3A层1号

遗失补证

登记机构: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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