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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和美丽贵州建设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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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等18家单位印发的《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将龙里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和美丽贵州建设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

严格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党支部+全院干警大会学习体系,不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通过不断学习,切实提高干警政治站位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担当。

(二)立足审判职能强化担当守护绿水青山

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相关规定,龙里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刑事、民事案件由贵定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我院积极配合贵定县人民法院在我院设立“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点”。2023年与贵定县人民法院、龙里县检察院、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共同签署《贵州省中亚热带高原珍稀植物司法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基地跨区协作,积极支持集中管辖法院用最严格的法律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力度。我院人民法庭在开展巡回审判过程中,积极宣传森林保护法律知识和消防安全防火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同时,我院还通过新浪微博、抖音视频、快手视频等新媒体平台、电子显示屏等,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切实提升群众保护绿水青山的思想认识。2024年,我院开展法治宣传12次,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环保知识4次。

(三)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河流治理保护责任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作为县级河长,积极履行河长工作职责,严格按照龙里县河长制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利用“生态环保日”等契机开展巡河工作,每季度定期开展巡河巡查,加强与巡河区域乡镇的沟通联系,对于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完成整改,切实履行好县级河长的责任。2024年,共开展巡河4次,现场提出指导意见7条。

(四)弘扬生态价值观念,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作用,利用入户走访、院坝会、家庭会、政策宣讲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生态价值观念,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植于人民群众心中,人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得以大幅提升。同时在清明节、春节等特殊节点,我院选派干警和驻村干部一道积极参与挂帮村森林防火宣传和卡点值守工作中,大力倡导文明祭祀,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在产业发展方面,积极谋划杨梅种植、刺梨种植、林下养殖等绿色产业,积极助推乡村经济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积极参与创建,助推美丽贵州建设

利用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契机,组建文明志愿服务队伍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来,成为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我院还加强对干部职工保护生态环境的培训宣传,提倡干部职工低碳出行、节约用电、保护环境、避免浪费。积极部署节水型机关、健康机关、无烟机关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院已成功创建节水型机关、无烟机关、健康机关。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24年,我院严格履行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成果转化不明显。部分干警在学习过程中,由于办案压力大,学习流于形式,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不深不透,对绿色发展道路理解不够深刻。同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部分干警还存在浪费现象,对办公纸张、食物等有浪费现象,下班未随手关闭电源的现象偶有发生。二是法治宣传覆盖面不够。我院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法庭驻地、法官工作站驻地及周边村寨,未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没有做到覆盖每一位群众。

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院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结合我院职能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切实为保护生态环境和美丽贵州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利用每月固定党组会、全院干警会、党支部会议,切实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深入理解其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和把握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战略方向和目标要求,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角度谋划发展,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持续创新法治宣传,切实提升群众参与度。充分利用新浪微博、抖音视频、快手、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利用法官工作站、诉讼联络点,利用人民调解员、诉讼联络员等加大对基层群众的宣传,实现宣传全覆盖;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村寨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切实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

三是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以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集中管辖法院用最严格的法律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服务和保障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审判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专业化建设,不断畅通诉讼渠道,深化公众参与,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美丽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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