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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里县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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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8日至9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党校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弱化,校委会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一是2016至2019年期间未明确校委会组成人员及分工,2016至2017年仅有校委会会议记录,2018年、2019年未召开校委会会议。二是违规由校长办公会代替校委会议事决策。

整改成效:一是学校班子分别在县委副书记及县委组织部部长调研党校时报告了校委会当前情况,并于1月中旬上报了配齐配强党校中层干部的报告,3月3日向县委组织部提交校委会成员建议名单。二是巡察反馈会后立即组织现有班子成员再次学习《中共龙里县委党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等;三是重新研究制定了《中共龙里县委党校校委会议事规则》,并经校班子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四是在校委会未成立时学校讨论研究的事项,我们积极邀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讨论。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2017年10月与两名临聘人员续签《用工合同》涨工资和2019年1月聘任李某某为高级讲师等事宜均未召开会议讨论。

整改成效:一是两名临聘人员陈某某、裴某某已于2020年3月份解除《劳动合同》;二是聘任李某某为高级讲师因当时主要领导因公外出只通过电话沟通形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现已经进行补充说明;三是2020年聘任陈某某为高级讲师事宜已经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程序召开会议研究同意上报县人社局;四是巡察反馈会后立即组织校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县纪委监委关于“三重一大”的相关制度,并延伸至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学习;五是结合实际完善了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并经校委会及职工会议讨论审定;六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严格落实议题申报和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制度。

3.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2016年至2019年讨论重大事项存在主要领导先表态发言、议题未经充分讨论。如:2016年10月8日和2017年3月3日,校委扩大会讨论议定月考核事项,主要负责人首先表态;2018年2月5日,讨论年终考核事宜未见讨论发言;2019年2月27日,领导班子会讨论二楼报告厅中央空调加氟事宜,主要负责人首先表态

整改成效:一是2019年6月份后凡是涉及各种“三重一大”或议事决策的会议都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二是2019年以来涉及的会议议题都是在会议前经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提请会议研究讨论的,同时每个议题在会议中都是认真进行分析讨论后进行的表态;三是巡察会后已经专题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文件规定,并着重强调会议记录相关格式;四是利用干部职工例会组织所有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文分类》《行文规则》《收文规则》《行文程序》等相关规定;五是明确固定办公室会议记录人员,涉及“三重一大”记录主要由王某某记录,并专题培训了会议记录人员。

4.会议记录不规范。2016年至2017年校委会与干部职工会会议共用一个记录本记录,且存在部分会议记录未记地点、记录人、主持人、会议内容、出席人等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巡察反馈会后已经将办公室会议记录本分为“职工例会”“班子会”“校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等专题记录本;二是初步固定办公室每种会议的会议记录人,王某某为“班子会”“校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记录人,潘某某为“职工例会”记录人;三是专题组织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同时严格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次会议后进行记录格式的自我检查,完善各个项目。

二、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违规使用临聘人员陈某(协管员)担任网评员。2018年县委党校共有网评员2名,分别是包某某和陈某两名同志。其中,陈某属于2018年10月签订临聘合同的协管员。

整改成效:一是已经于2020年1月向县委宣传部报告撤销陈某某网评员身份,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已经同意并撤销陈某某网评员身份,现在学校网评员是办公室科员包某某;二是巡察反馈会后已经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及文件,并明确办公室理论教员王某某主要牵头负责意识形态相关文件;三是已经在3月份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中增加了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专题学习内容。

三、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6.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不够广泛。2018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仅向20个县直部门征求意见,未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副校长禹某某仅与副校长罗某某进行谈心谈话,未与副校长吴某某、陆某某和分管的科研办负责同志及党员代表进行谈心谈话;副校长陆某某未与分管的办公室负责同志和党员代表进行谈心谈话。

整改成效:一是巡察反馈会后学校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了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2019年度学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已经通过办公协同网站向45个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同时,通过公布邮箱及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另外,专题组织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及部分群众、学员代表召开意见征求会,征求意见建议;三是专题制定本校《谈心谈话实施方案》,并严格方案实施。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其他班子成员相互开展谈心谈话,并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四是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谈话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检视分析,并形成个人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及剖析材料。

四、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7.调研资政作用不明显。2016年以来,县委党校未认真按照《三定方案》履行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调研的职责,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科学决策服务。2016年至今开展17次调研后的建议或意见均未被县委、县政府采纳。

整改成效:一是2019年11月份已经分别由班子成员牵头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并分别形成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强化党性教育氛围 切实增强基层组织力》《对龙里有关红色文化的调研报告》《关于年轻干部新时期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讲志愿服务的调研报告》等四篇调研报告;二是巡察反馈后已经由分管副校长专题组织科研人员开展一次深刻的分析研讨会;三是学校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激励措施,大力鼓励干部职工参与调研并提出切实有效的科研成果;四是拟探索将科研资政成果列入职称评审及工作成效考核项目。

8.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不精准。2019年自查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不精准,如:教师张某某查找的风险点为“学习、调研不够”“教学水平不高,课件准备不足”;教师陈某某查找的风险点为“理想信念动摇”“不求上进,小富即安”。

整改成效:一是已经由分管领导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填写不精准分别对张某某、陈某某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巡察反馈会后已经利用校班子会和职工例会等认真组织学习廉政风险防控的文件精神;三是已经明确职责,严格责任制管理,在2020年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中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四是研究制定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措施,并及时出台学校《中共龙里县委党校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处置制度》《中共龙里县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警示教育制度》《中共龙里县委党校廉政谈话制度》。

9.廉政谈话内容针对性不强。未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约谈内容偏离主题,针对性不强。如:2018年干部培训科科长刘某某约谈教员汪某某,谈话内容为个人身体情况及工作建议;2019年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干部进行党风廉政谈心谈话,谈话多次涉及管理业务方面内容。

整改成效:一是已经由学校主要领导分别与各分管领导针对廉政工作情况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巡察反馈会后利用校班子会和职工例会认真组织学习县纪委监委廉政谈话文件精神;三是2019年12月份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谈话中主要领导及各分管领导已经杜绝谈话偏离主题,谈话只谈工作等情况;四是已经研究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措施,并及时出台学校《廉政谈话制度》;五是在开展2020年廉政谈话前详细制定了廉政谈话方案并严格责任制管理,确保层层负责。

10.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2017年和2018年工作总结中的“切实加强支部建设”“严格队伍管理监督”“积极助推企业文化”和“工作打算”四个板块文字内容雷同。

整改成效:一是巡察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办公室人员专题学习研讨,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总结形式主义存在的根源;二是通过组织生活会让每位党员深刻剖析形式主义存在的根源;三是严格实行分管负责制,层层把关,确保在收文、发文等上报资料中不再出现类似错误。2019年8月以来上报各种工作经验、工作小结等没有出现照抄照搬的情况。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1.干部管理不严格,违纪情况时有发生。原县委党校干部宋某2017年9月至11月在龙山镇中排村幸福片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期间,统筹不力,工作不实,工作不作为、慢作为,责任心不强,导致幸福片区脱贫攻坚工作滞后和项目推进滞后,造成扶贫物资浪费,违反生活纪律,在群众家中打麻将。2018年4月宋某被组织召回县委党校上班,2018年6月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成效:一是2018年5月宋某已经调离县委党校,其受处分时工作单位是龙里县经开区,并且在学校2018年度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专题警示学习;二是学校自宋某事宜发生后已经调整并充实驻村工作组成员,2019年8月按照要求再次安排一名副校长驻村开展工作,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学校引以为鉴,积极加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管理。同时,制定出台了《中共龙里县委党校挂帮联系村制度》《中共龙里县委党校服务群众制度》《中共龙里县委党校首问负责制度》等制度。

12.因私护照及港澳通行证管理不严。县委党校教师兰某在读博期间自行保管2015年11月13日办理的个人普通护照(证件号为E61760861)及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号为c24790843),未按规定上交单位统一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巡察反馈会后学校办公室立即要求兰某将个人普通护照(证件号为E61760861)及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号为c24790843)上交办公室统一管理;二是已经由分管领导针对不积极配合上交港澳通行证与其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结合该事件已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对“护照及港澳通行证”管理文件的学习;四是现工作中已经严格文件制度执行,坚决杜绝任何借口理由不上交护照及港澳通行证情况,并进行认真登记。

13.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不全面,审核不认真。县委党校个别干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未按要求填写,单位审核不认真。兰某2017年4月未填写龙里县北门街新农贸市场F2号的房产建筑面积;张某2019年1月19日未填写龙里县铁龙路中兴嘉园A栋一单元601号和龙里县利恒商业步行街2号楼一单元25号的房产建筑面积,单位领导仍审签通过。

整改成效:一是巡察反馈会后学校办公室已经要求兰某、张某分别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说明未填写原因;二是已经由分管领导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不认真分别与其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已经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自我审核校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详细讲解每一项表格填写的要求与重要性;四是引以为戒,严格要求在今后填写工作中严格审核程序,确保填写规范准确。

14.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2016年以来聘请代理机构做账,没有会计账簿。二是2018年8月漏记10至12号会计凭证。三是2019年1月至8月原始财务票据未做账、未装订。四是会议凭证支付金额少于附件原始票据金额。如:2016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期间,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发生的费用为19,384.85元,2016年6月30日第13号会计凭证支付金额为18,600元,少做账784.85元。

整改成效:一是2019年以后没有聘请代理机构做账,按照会计工作制度已经安排专门人士做账,并建立会计账簿;二是已经按照会计要求将2018年8月漏记的会计凭证补齐装订;三是2019年所有原始票据已经按照会计工作做账要求装订整齐;四是已经对少做账的784.85元进行认真核对并说明,因该资金涉及当时参训学员外出参观租用耳麦和聘请讲解员讲解费用,按照培训财务报账要求不能作为报销范围,所以未给予报销做账;五是学校总务科已经组织人员进行财务知识专题学习;六是正在积极协调培养了1名专业的财务人员,另一名财务人员正在考察中;七是已经积极研究制定出学校《中共龙里县委党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中共龙里县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

15.合同执行不严格,提前支付质保金。2014年8月4日,龙里县委党校、龙里县中职校共同与贵州中教仪教育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F包媒体教学设备),该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安装调试并移交县委党校验收。合同约定设备质保期为三年,县委党校提前18个月于2016年9月13日向该公司支付质保金10,400元。

整改成效:一是自2019年以来学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签订各种合同情况,没有提前支付质保金等情况;二是巡察反馈会后已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专业知识;三是引以为鉴,进一步筛查当前学校是否还存在有上述行为,并积极给予纠正;四是今后工作中严格履行好合同约定。

16.违规由临聘人员担任培训班班主任。县委党校协管员彭某某于2019年5、6、7月担任《全县普通党员示范培训班》《财经法律法规及预算绩效知识培训班》《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班》的班主任,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整改成效:一是已经整改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从2019年8月份以后的培训中已经杜绝协管员担任班主任情况;二是2019年所有培训资料已经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归档;三是已经于巡察反馈会后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等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4-5630640;电子信箱lldx563064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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